福建南平墙体广告 近来,邵武市法院法官对涉林案进行回访时,平和镇鹿口村农民和村干部指着山上一片树林,竖起了大拇指,称誉法官判案讲法律作用又讲社会作用。
在邵武山村,以往乡民盗砍滥砍林木或失火烧毁山林等事件时有发生。罪犯虽被司法机关处以惩罚,被毁山林的林地却变成了一处处秃山荒山。能否拯救?2002年起,本地法院的一个赋有特征的判例和一个立异的复绿补种机制,打破了毁林山地生态得不到及时修正的窘境。
2002年12月23日,闽北邵武法院作出了一份特殊的判定:被告人李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一起请求,罚金1000元于判定书收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交纳,别的2000元于2004年12月25日前为邵武市平和镇鹿口村种树4000株,以折抵罚金。
判定收效后,被告人李某提早一年多时刻足数、高质地栽培树木。时至今日,李某仍感慨万分:“家里艰难想砍树赚点钱,没想到被判了刑。幸而法院给了我一次赎罪的时机。那段时刻,我每天带着家里人到山上种树,争夺早点种完。”
邵武法院以“绿色司法”为理念,在福建省首推复绿补种机制,社会各界对“栽树折抵罚金”的判定好评如潮。
2010年3月,邵武法院拟定出台《林木补种监管令实施细则》,规则对无经济能力赔偿损失或交纳罚金的盗伐、滥伐、不合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失火等违法分子或单位违法,实施以补种林木方式赔偿损失或交纳罚金。
此后,邵武法院共宣布26张林木补种监管令,监管罪犯补种林木,实际复绿补种毁林面积1000多亩。现在,补种的树木大部都已成林,对本地生态环境修正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