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墙面广告 2013年6月,上海宝山一家私营化工厂职工——6旬男人范杰明在约6个小时内接连残杀6人,震惊了全中国。29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6·22上海化工厂杀人案”:被告人范杰明终究被判决议履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自己悉数产业。
依据此前发表的案情,事发当日黄昏5时许,该私营化工厂职工——范杰明因工厂经济纠纷与搭档发生对立,持械将搭档张某击打致死。随后范杰明从宿舍内取出私藏的猎枪,乘坐不合法运营车辆逃往浦东周浦区域。
在沪南公路、沈杜公路邻近,范杰明又用猎枪将该车驾驭员卞某杀戮,随后驾驭其车辆回到宝山。在某部队营房门口,这名6旬男人再次用猎枪杀戮了一名哨兵,抢得枪支后回来化工厂。回厂后,范杰明用猎枪残杀了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以后,他被正在厂区勘测现场的民警制服,涉案枪支被悉数缉获。
去年1月,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依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范杰明涉嫌成心杀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杰明在处理上海广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产业过程中,与有关人员产生对立。2013年6月22日下午,范杰明独自或伙同别人先后在该公司内行凶杀人,致4人逝世、2人重伤、1人轻伤。其间,范杰明还在上海浦东新区持枪掠夺一辆别人汽车,并致1人逝世,在宝山区某部队营房持枪掠夺哨兵自动步枪一支并致1人逝世、1人重伤。案发后,警方又抄获范杰明不合法持有的多支猎枪、气枪及很多枪弹。
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法院对被告人范杰明以成心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掠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自己悉数产业;以掠夺枪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不合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终究,法院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自己悉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