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民夏先生昨天反映,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事先约定:如果房贷申请不下来,中介应退还手续费。如今,贷款申请不下来,中介却不愿退还手续费。
今年5月,市民夏先生在经开区丹霞翠微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需贷款18万元。据夏先生介绍,房屋的过户手续是在合肥志诚房产中介公司青阳路店办理的,因为该中介公司客户经理告诉夏先生,他们办理不了贷款,所以要委托另外一个中介公司的人帮忙办理。最后合肥志诚房产中介公司的客户经理帮他联系了合肥众诚房产中介公司三里街店的一名姓宣的经理,委托办理贷款申请。
随后,夏先生与该客户经理签订了一份字据,大致内容是,夏先生付7000元,由宣经理帮忙找银行申请办理18万元贷款。其中有2000元是房屋评估费,5000元是申请贷款的手续费。如果两三个月后贷款申办不下来,5000元手续费退还。夏先生说,9月初,银行把他的申报材料退还回来,理由是,二环以外,小于80平方米,金额少于30万元的贷款不再办理。
此后夏先生多次电话联系宣经理,欲要回5000元手续费,但对方不是不接电话,就是关机。好不容易联系上,好说歹说,前不久口头答应上周退钱,现在却又告诉夏先生,9月20日贷款应该能办下来,要他再等等。夏先生认为,现在已经超过了原先约定的2~3个月期限,而且银行已经把他的材料退回来,贷款肯定是办不下来了,宣经理这是托词。“那边房主等着要我付房款,我也实在等不起了!”夏先生说,他不准备申请房贷了,想办法筹钱,希望宣经理能将手续费退给他。
对此,合肥众诚房产中介公司三里街店的宣经理解释说,已经跟夏先生电话联系好了,下周三会找人帮他把贷款办下来,如果还是办不下来,该是谁的责任,谁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至于退钱,宣经理说,即使退钱,也是退给合肥志诚房产中介公司青阳路店,因为是其委托他办理贷款的,所以他只和该中介公司发生关系,但宣经理同时也承认他和夏先生之间签有字据。合肥志诚房产中介公司青阳路店经办的吴经理也证实了有委托第三方办理贷款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