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记者从合肥海关得悉,根据海关总署一致布置,自7月27日起,海关全面推行“汇总交税”税收征管新形式。海关对经审阅契合条件的进出口交税义务人一个时期内屡次进出口货品对应税款汇总计征,以进一步进步交易便当化,下降通关本钱。
据介绍,汇总交税是海关为推动交易便当化、进步通关功率而展开的一种新式集约化交税形式,改变了海关传统的“逐票审阅、先税后放”的征管形式。 在汇总交税形式下,公司可在提取货品后的下一月度第五个工作日前,自立汇总缴付当时月度税款,对交税时刻具有更多的自立选择权。该项变革显着下降了公司纳 税本钱。从本来的每月屡次削减为每月会集交纳一次税款,交税频率大幅削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由于无需缴交税款即可先行提货,大大进步了通关功率。
合肥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公司可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33号布告相关规定,向合肥海关请求展开汇总交税,公司经过海关资信评价后提交总担 保即可正式享受此项方针。据了解,汇总交税新形式施行后,我省进出口报关单上的运营单位,公司类别为通常认证及以上,契合必定条件的公司均适用汇总交税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