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墙体广告记者8月7日从省委政法委得悉,《山西省领导干部干涉司法活动、干涉详细案子处理的记载、通报和责任追查实施细则》已于近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这一细则的正式出台,对领导干部违规违法干涉司法活动划出“红线”,设置了“防火墙”和“隔离带”,将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平行使职权营造良好氛围,供给坚实的准则保证。
山西墙体广告《实施细则》明确请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干涉司法活动、干涉详细案子处理,不得向司法人员施加压力影响案子公平处理,不得请求司法机关违背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子,不得请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平的工作,不得对依法处理中的案子以打招呼、批条子、递资料或别的明示、暗示等方法提出任何书面、口头定见。
细则中特别提出,司法人员照实记载、陈述领导干部干涉司法活动、干涉详细案子处理状况的行动,受法令和安排维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革职、调离、辞退或许作出降级、免职、开除等处置,不得影响其正常取得各种荣誉和奖励。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安排部门要将领导干部干涉司法活动、干涉详细案子处理的状况,归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查核系统,作为查核干部是不是恪守法令、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在领导干部年度查核述职述廉时,应当对照检查是不是有干涉司法活动、干涉详细案子处理的行动,并承受干部群众的评议监督。
据悉,省委政法委近期还将下发告诉,对《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详细请求,保证铁规发力、准则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