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显示,蔡女士在2012年9月份,向中国银行申领了信用卡1张,后来运用该卡套现,至上一年12月,已欠本金人民币5.8万元。其间,银行多 次催收后,蔡女士超越三个月仍未偿还上述款项,因此被公诉机关申述。最终,市人民法院以为蔡女士的行为已归于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 一年六个月。
小小信用卡,不偿还欠款会被追查刑责,那么市民应当怎么滤清其间民事纠纷与刑事责任的界线呢?为此,记者多方了解得知:在本市,当事人信用卡所欠本金超越5000元,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3个月仍不偿还,将会被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