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墙体广告 莆田市两级法院对盗伐、滥伐林木,不合法占用林地以及失火案件,探究展开“补植复绿”作业。
损坏森林的行为人与受害方签定“补植复绿”协议,由被告人或其亲属在受害地址补植必定数量的树木,使受损的林地得以复绿,或由被告人交纳必定数 量的补偿金,由别人代替在受害地址或由法院指定的地址补植必定数量的树木,进行代替性的“补植复绿”。对签定“补植复绿”协议或交纳补偿金的,酌情予以从 轻处分,契合缓刑条件的予以适用缓刑。
三年来,莆田两级法院审理的损坏森林资源案件中,有8名被告人自愿交纳补偿金共计58.23万元。修正失火及不合法占用林地面积430.84亩,林木约1018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