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墙体广告 开小产品店夹杂着卖冒充产品,数额超越5万元,依法应承当刑事责任。2015年8月1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年女子程某构成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被芗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分金人民币100000元。
2012年至2013年间,芗城区女子程某在漳州市区小产品批发市场8区3幢下开了一间店,出售包含一些皮具 在内的小产品。时期,为了迎合一些人追求名牌的需求,自2012年至2013年间,程某从广东购进了一些小产品类的冒牌货,而一些顾客也明知是冒牌货,但 为了虚荣也乐意采购这种假名牌产品。经查实,程某出售有冒充“HERMES”、“CHANEL”、“LV”、“七匹狼”等注册商标的皮具,合计出售出的假 货金额为53461.4元。
2014年9月5日,依据举报,公安人员在程某的店内抄获到了没有出售出去的冒充注册商标“HERMES”皮 带88条;冒充注册商标“CHANEL”钱包17个,冒充注册商标“LV”皮带5条、钱包3个,冒充注册商标“七匹狼”钱包43个、皮带43条。以上物品 经鉴定,价值合计人民币96648元。一起抄获冒充注册商标“CHANEL”皮带2条,冒充注册商标“LV”皮带33条(散装),冒充注册商标“LV”皮 箱2个,冒充注册商标“七匹狼”皮带扣270个。
公安人员一起查扣了程某的出售日报表、账户明细等有关依据资料。被搜寻次日,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程某的持有合法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其出售行动违背法令规则,依据法令规则,其生意行动涉嫌违法。
法院审理以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程某指控的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确实、充沛,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某明知是冒充注 册商标的产品而予以出售,出售金额为人民币53461.4元,未出售产品货值为人民币96648元,数额较大,其行动已构成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应 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程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归案后照实供述自个的罪过,系自首,能够从轻处分,遂作出上述判定。
此外,在经济制裁方面,程某向法院缴交了10万元的罚金,其非法所得的53461.4元被没收。还有,被查扣 的上述物品(冒充注册商标“HERMES”皮带88条,冒充注册商标“CHANEL”钱包17个,皮带2条,冒充注册商标“LV”皮带38条(其间散装 33条)、钱包3个、皮箱2个;冒充注册商标“七匹狼”钱包43个、皮带43条、皮带扣270个)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有关连接
【刑法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则:【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出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出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出售金额数额无穷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上述售假行动到达 “出售金额数额较大”即应负刑事责任,那么,出售到达多少才被追究刑事责任呢,依据司法解说:5万元为起刑点,见如下: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规则:出售 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出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则的“数额较大”,应当以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一起,关于售假人不但要处于惩罚,还要给予经济制裁,即如下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四条规 定:关于侵略知识产权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归纳考虑违法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形成的丢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分金,罚金数额通常在 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许依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断定。
也就是说,关于售假人构成违法的,实施的是双罚制,重则能够罚到你败尽家业,轻则能够让你遭受严重经济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