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墙体广告 的姐刘女士载客到宜城,宜城市运管所执法人员以其违反《道路运输条例》为由要罚1000元;她找熟人说情后,执法人员又以她违反《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为由,罚款500元,并当场收了现金。昨日,宜城市纪委派驻交通局纪检组长李兰洲说,该所此次执法不规范,负有责任的领导要作检查,相关执法人员将被调离工作岗位。
李兰洲介绍,报道此事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刻展开调查。经查,在对刘女士执法时,该所有两点不规范。其一:执法人员先引用《道路运输条例》,熟人说情后,又引用《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这种行为属引用法律条文不规范;罚款时接受现金,又不当场开票,属于处罚程序不规范。
宜城市交通局决定:该所两名领导对此事负有责任,要向该局党委作深刻检查;相关执法人员将被调离工作岗位;在全市交通系统通报批评此事。此外,该局要求运管所加强学习,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现象。
此外,昨日有一名三轮车主、一名的士司机也反映,遭遇过运管罚款不开票的情况。对此,李兰洲表示,他们将认真调查,如属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