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墙体广告 昨日,市民吴先生致电大河报记者称,郑州市红专路与丰乐路交叉口一施工工地,一向向路边雨水井内排清水,已继续三个月无人管,觉得太浪费水资源。记者
查询发现,工地流出的清水系地下水。郑州水政部分表明,施工需求排出的地下水二次运用也许违法,但排到雨水井可流入河道。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处工地发现,该处系郑州市金水区寺坡、六里屯及连片改造工程工地。沿着工地围挡向南5米处有一口雨水井,4根直径约10厘米的塑料管道穿过人行道,从工地延伸至雨水井内,大股白花花的清水顺井流走。
该工地一施工人员表明,3个月前,工地开始挖地基打基桩,因地基约10米,有很多地下水渗出,因此,才经过水泵将地下水抽出,排放到雨水井内。他称,因排出的地下水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所以他们才经过雨水井排走。
对此,郑州水务局水政督查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说,该工地的做法是合理的。现在,因建造施工需求,工地有必要经过“疏干排水”的方法,下降有关含水层水位。“这些地下水,进入雨水井后仍能从头流入河道中。”
“郑州这么缺水,排出的地下水为啥不能重复运用?”昨日,邻近居民吴先生对此提出质疑。
郑州水务局水政督查支队上述工作人员称,现在,依照有关规定,施工需运用地下水的,只需到水政部分存案即可。但若将地下水用于洗车、浇水等二次运用,有必要在水政部分获得取水许可证,装置计量表、收取水费才干运用。
“即使该工地想二次运用地下水,申请了取水许可证,咱们也不会批阅。”上述工作人员说,现在,郑州市三环以内属地下水禁采区,该工地一旦二次运用地下水,便构成了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