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墙体广告 药品广告不得运用广告代言人做引荐、证实,这是9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的新广告法中的规则。昨天,因为药房内有很多由陈宝国等明星代言的鸿茅药酒店堂广告,上海市工商局对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衡山路店进行立案查办。这也是新广告法施行以来,对涉嫌违法广告的首个立案。
上海墙体广告在太安堂大药房内,其玻璃门等处,都贴有鸿茅药酒的广告,而此药酒归于药品。据介绍,依据新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运用广告代言人作引荐、证实,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中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核算或许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天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介绍,保健食品的广告相同不得运用代言人做引荐、证实。这些保健食品假如是9月1日前出产并进入流转环节的,则不归于违法;假如是9月1日以后出产的,就归于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广告运用代言人,相同归于违法,需求被查办。
此外,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因为规则了广告不得运用“国家级”、“第一流”、“最好”等用语,也在这几天引发了很多调侃,不少案牍人员创造出“销量好到违反广告法”等表述。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应钧以为,广告法并没有制止宣扬销量好坏,但“好到违反广告法”本身是一种不真实、不清楚、不明白的表述。假如作为广告发布,涉嫌违反广告法。“企业和媒体对新广告法的改变应尽快了解,工商部门下一步也将加大培训和宣讲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