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墙体广告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12日,被告人李勇与沈某某(被害人,女,殁年33岁)协议离婚。而沈某某与李勇离婚后,欲与罗某某(被害人,女,殁年66 岁)之子成婚。李勇对此心存怨恨,发生杀戮沈某某之念。同年2月3日下午,被告人李勇窜至村民家邻近寻觅沈某某,用带着的木柄尖刀捅刺沈某某胸、腹部致其 当场逝世。随后,被告人李勇又持刀来到罗某某卧室内,用尖刀捅刺罗某某颈部和胸腹部致其当场逝世。以后,被告人李勇又持刀捅刺沈某某与别人所生之子李某 (被害人,殁年6岁)胸部一刀,李某受伤后逃至院坝,李勇在院坝边追上李某后又持刀捅刺李某背部,至李某当场逝世。2月4日13时许,李勇打电话向公安机 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勇成心杀人并致3人逝世,违法手法格外残暴,情节格外恶劣,结果和罪行极端严峻,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分,按照中国《刑 法》有关规定,以成心杀人罪判处李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被告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 高人民法院裁决保持一审判决,依法对被告人李勇核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