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墙体广告制作为了使油条卖相好、口感好、多赚钱,景某逼上梁山,在油条中超标加入明矾。前不久,邢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出产、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食物罪的景某,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河北石家庄墙体广告制作 2010年8月,被告人景某开始在邢台县晏家屯镇出售早点炸油条。为了使油条卖相好,口感好,多赚钱,他在制造过程中依照5公斤面掺2.5两食用明矾、1两食用盐、1.2两食用碱的比例来制造出售油条。2014年7月,国家清洁计生委等五部分联合发布了《对于调整含铝食物增加剂运用规则的布告》,进一步严格了含铝食物增加剂的运用规范。依照请求,景某从2014年9月便开始运用了无铝害疏松剂。在运用了一个月后,他心存侥幸,想将家里剩下的食用明矾和食用碱用完,所以便又开始运用增加明矾的办法炸制油条。直到2014年12月底,邢台县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小吃店进行现场查看,并当场提取油条1公斤送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查,检查该油条中铝含量为1620mg/kg,超出国家规范16倍,定论为不合格。此刻,其认识到疑问的严峻性,随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景某出产、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在加工油条的过程中超定量滥用食物增加剂,致使炸制出的油条中铝残留量严峻超出国家规范定量,并将所加工的油条予以出售,足以形成严峻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出产、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确实、充沛,罪名建立。鉴于被告人能自动投案,并照实供述了违法事实,归于自首,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