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墙体广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布告内容的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状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会议以采纳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举行。
二、会议举行的状况
1、举行时刻
现场会议举行时刻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刻为:2015年9月13日至2015年9月14日
其 中: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体系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经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体系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15年9月13日15:00至2015年9月14日15:00时期的任意时刻。
2、现场会议举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3、举行方法:本次股东会议采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举行契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及《公司章程》等法令、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则。
三、会议的到会状况
1、股东到会的整体状况:
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681,166,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606%。其间: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 1,513,168,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676%。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67,998,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930%。
2、中小股东到会的整体状况:
经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68,861,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155%。其间: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62,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26%。经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43人,代表股份167,998,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30%。
3、别的人员到会状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延聘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到会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状况:
到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审议经过了以下方案:
1、审议经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状况:赞同1,681,014,04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状况:赞同168,708,236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5%。
2、审议经过了《对于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总表决状况:赞同1,681,011,24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
中小股东总表决状况:赞同168,705,436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9%。
五、律师出具的法令定见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惠志强律师、陈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令定见书,其结论性定见为:公司本次暂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举行程序、到会会议人员资历及表决程序、表决成果均契合中国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则,本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用。
六、 备检文件
1、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
特此布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