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冒称政府工作人员,打着给弱势群体处理低保待遇的幌子,专门欺诈孤寡老人、困难群众的金钱,并顺手牵羊行偷盗之事。9月24日,薛小明(化名)欺诈、偷盗一案在湘潭县法院依法审结,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9月30日下午,年近五旬且只要小学文化的薛小明,租车来到湘潭县河口镇齐力村罗某家,假充政府工作人员对罗某慰劳,并以发放五保户福利的名义,骗得对方信赖。随后,薛小明巧舌如簧以协助罗某争夺低保待遇需求请客送礼为由,骗得罗某现金2。15万元。
尝到甜头后,薛小明便认准了这条生财之道。尔后,他依样画葫芦,假充政府工作人员在湘潭县、雨湖区等地的敬老院和孤寡老人家中作案。法院查明,他累计 作案12次,以协助办低保需求“请客送礼”为由欺诈现金、卷烟、茶油、腊肉等资产价值合计3。2538万元。行骗过程中,他还屡趁受害人不备之际施行盗 窃,盗取4名受害人资产价值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