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墙广告 国庆黄金周时期,自驾游出行的游客成了一些商贩兜销产品的目标,但这些活动的“马路摊点”不只会挤占路途空间,还会带来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6日下午,江西省高速交警直属六支队第四大队民警便在南丰服务区劝离了一位在此售卖蜜桔的“固执”老汉。
6日下午,第四大队民警李树旗,陈鑫在南丰服务区附近劝离一位正在兜销蜜桔的老汉,但这位老汉不只不理解,还耍起了性质,将自个手上所提的桔子尽数砸在地上。后经民警劝导半个多小时后,老汉脾气转好,明白占用路途从事非交通活动归于违法行为,并许诺今后不再上高速公路兜销蜜桔。
对此,李树旗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未经同意,擅自发掘路途、占用路途施工或许从事别的影响路途交通安全活动的,可由路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高速收费路口、服务站进出车流量大,尤其是在节假日时期,在此摆摊,不只会挤占公共空间,稍不留神还十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