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产品促销活动早已完毕,但商家未将促销宣扬撤下,致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还是以促销报价出售,而选购了该产品。10月4日,在湘潭旅行的南京消费者李先生就遇到了这么的事。
当天,来自南京的李先生在湘潭某超市购物时,选购了某品牌的湘莲,其时该产品标着每盒98元的促销宣扬。待李先生付款时发现,这盒促销价98元的湘 莲,报价刹那间涨到了128元一盒。李先生以为这归于报价诈骗,但商家称98元每盒的促销活动已于9月30日截止,国庆节时期康复原价每盒128元出售,营 业员没有及时换下促销标牌才致使李先生对产品的报价产生了误解。
关于商场的解说,李先生不认可,于是向12315电话投诉。了解状况后,东方红工商所负责人立即对此事展开查询。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以为,该湘莲的促销活动完毕已有4天,超市这种行动客观上对消费者造成了误解,应为此承当法律责任。
通过工商部门的和谐处理,超市同意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向消费者补偿500元,一起整理超市的促销广告,防止相似事情再次发生。消费者李先生对工商部门的处理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