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墙体广告 近来,代某、罗某、蔡某三人不合法收购、运送、出售宝贵、濒危野生动物成品案被乌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此案是乌兰县首例涉及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的公诉案子。
今年1月9日,乌兰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大众告发称,代某家中库房内存有可疑肉类。森林公安民警联合刑警大队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当场从代某家中库房内抄获西藏野驴肉及马鹿肉合计1004.5斤、淡腹雪鸡(死体)12只。据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罗某从天峻县境内贱价购得西藏野驴肉及马鹿肉合计1004.5斤并运送至乌兰县希里沟镇,经蔡某介绍,代某从罗某处以每斤18元的贱价购得1004.5斤西藏野驴肉、马鹿肉并藏匿于家中库房,终被公安机关抄获。同时代某供述,家中库房内被抄获的12只淡腹雪鸡(死体)是去年从别人手中不合法购得。以上野生动物成品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证据鉴定中心鉴定为国家重点维护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总价值达33万余元。这是这些年乌兰县人民检察院处理的首例维护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公诉案子。
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