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10月11日,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续保缴费开端。咱们从湘潭市医保局了解到,凡在2015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按规则足额交纳居民医保费的居民,2016年1月1日起开端享用2016年度医保待遇。
参保居民自己身份未发生变化的,不需自己再处理别的续保手续。低保、重残人员由民政、残联为其处理参保续保手续;新参保居民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到户 籍地或居住地地点的街道政务基地处理2016年度参保手续;在校学生由校园一致组织处理参保续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28天以内带着出生证明及户口本在户 籍地点地医保局处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全年均可处理参保手续,待遇享用时刻为缴费当日至缴费当年12月31日。
参保居民可按以下两种方法交纳2016年度医保费:一是托付银行代扣代缴。已处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居民可到发卡银行,签定托付银行代扣医保缴费的三 方协议书,在2015年12月25日前,依据相应缴费规范,将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存入社会保障卡中,由银行一致代扣;二是直接持自己身份证到市内各华 融湘江银行网点缴费。
自己年度缴费规范为:非从业居民(含居民后代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150元;低保、重残人员每人每年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