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墙体广告 市民韩先生本想承揽一辆租借车运营,没想到碰到了一个假车主,钱被骗了,车也没拿到。10月12日,记者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哄人金钱的假车主已被依法从事。
市民韩先生计划承揽一辆租借车从事运营,并经过网络中介信息渠道联系到自称要租借其所属租借车的冶某。双方相约见面时,冶某驾驭一辆绿色租借车前来赴约,并自称是这辆租借车的车主,正在对外租借,“白包”(白日的承租运营权)、“夜包”皆可。韩先生查看了车况,并经过权衡后,以为这辆车功能、房钱等均对比适宜,所以和冶某签订了租借期限为五个月、租期从签约次日开端的《租借车白包租借合同》,并依据合同将两万元租车押金交给冶某,约好第二天交接车。
次日,韩先生按合同约好时刻在约好地址等待冶某前来交车,却一直不见冶某出现,拨打冶某电话时发现对方现已关机,此刻韩先生感到工作不妙。随后,韩先生依据合同中所记载租借车的信息前往车辆所属租借车公司咨询,才发现这辆租借车的车主还有其人。经过一番调查,原来冶某底子就不是这辆租借车的车主。一年前冶某也是经过承揽合同,从真车主人手里“大包”到这辆租借车两年的承租权,然后将该车以自个的名义又别离“白包”和“夜包”给了别的两个人,因所挣承揽费明显,冶某在利益引诱下故技重施,明知自个没有在同一期限交给同一辆租借车并运营的履行能力,又将租车信息挂到网上,“钓”到了韩先生。冶某拿到韩先生租车押金以后便挥霍,后逃往外地避债。现在,冶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令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