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墙体广告 鹰潭在线讯(赣东都市报 车益寿)报导:夏先生酒后开车撞到人,不仅支付了被害人医药费、一次性补偿了被害人丢失外,还被法院以犯风险驾驭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今年6月6日晚,夏先生和兄弟在一起就餐,席间喝了点酒。酒后,夏先生驾驭小型汽车在贵溪市擂鼓岭雄西路出口处与高某驾驭的二轮摩托车发作碰 撞,形成高某受伤的交通事端。交警大队确定,夏先生在本次事端中负悉数职责,高某在本次事端中不负职责。经判定,高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夏先生血液酒精 含量为124.3mg/100m1,达到法定醉驾规范。
案发后,夏先生对被害人活跃施救,并与高某就医药费和补偿事宜达成协议,获得高某的谅解。
法官提示:为了自个和别人的安全,切忌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