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墙体广告10月25日,西宁市民李荣先向记者反映,2013年年头,他在西宁市城北区向阳建材城买了一处住宅,本年年头交工运用。李荣先本年6月办理了交房手续。由于李荣先有住宅,并不着急入住,也没有计划装修的主意。近来物业公司给他打电话,让李荣先11月初尽快到物业公司交纳采暖费和物业费。
李荣先说:“由于小区是新建的,小区内入住率也不高,物业公司贴出通知说,不入住的住户也要交纳采暖费和物业费。青海墙体广告由于气候逐渐冷了,我计划下一年再装修,由于不入住,就没有必要交纳暖气费。”
他把主意通知办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时,青海墙体广告对方答复:“由于现已办理了交房手续,交房后房主就得交纳物业费和采暖费。”王先生听后觉得这项规则很不合理,便回绝交纳此项费用。
据了解,现在,像李先生这么的业主越来越多。一些住户没有入住,也没有运用暖气,发生的费用怎么交纳,也成了许多市民的疑问和烦心事。
西宁市住宅保证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通知记者:“新房未入住,业主无权拒交物业费和采暖费,青海墙体广告交款可按照《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则,物业交给后,业主未实践入住的,按应交纳物业服务费数额的70%交纳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计划规划为集中供热,业主请求中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端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定停热协议。但也许损害别的热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转的不得中止用热。中止用热的业主,应当按采暖费总额的50%交纳费用。”青海墙体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