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墙体广告日前,民航新疆管理局督查人员向巴州区域某单位负责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奉告书,对该单位无人机违规飞翔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新疆开出的首张无人机违法飞翔罚单。
昨天,记者从民航新疆管理局得悉,新疆墙体广告本年5月,该单位在未办理空域和任务批阅手续,也未申报飞翔计划的情况下,运用“大白II型”无人机,在巴州区域尉犁县邻近进行航空摄影测量活动。空军某部雷达监测发现不明空情后,及时作出多项应急处置办法。新疆墙体广告其间为确保空中别的飞翔安全,安排有关航空器进行了躲避分配。
鉴于这是辖区第一起无人机违规飞翔事情,接到空军通报后,民航新疆管理局和谐自治区公安部门联合赴巴州进行调查,新疆墙体广告在把握确凿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程序,根据《民用航空法》有关条款对该单位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议,并对涉事单位进行了法规宣和解教学。
依照《民用航空法》有关条款,民用航空器未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答应飞翔,新疆墙体广告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中止飞翔,其所有人或承租人可能遭到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对飞翔活动严峻搅扰空中交通秩序,要挟航空安全的,还可能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查刑事责任。新疆墙体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