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墙体广告 银行卡分明在身上,卡里的钱却在异地被人盗走。宁国市法院日前审结这起古怪的银行卡被盗刷案子,判决银行承当悉数职责。
2013年1月6日,韦某用银行安徽宣城墙体广告卡取款时,发现卡中39985.51元余额俄然“缩水”成81.12元。韦某火速赶往发卡银行查询此事并报警。经调 查,2012年12月16日至17日,该卡在长沙市有两次取款记录,被别人取走现金共计39500元。韦某以为其丢失是因银行方面存在失误,故起诉至法 院,请求该银行安徽宣城墙体广告宁国支行补偿她近4万元的丢失。
法院审理以为,因为韦某与安徽宣城墙体广告该银行之间构成储蓄合同联系,对方应保证韦某作为存款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任何侵犯,确保持卡人的存款安全。而被告无依据证实 原告没有尽到妥安徽宣城墙体广告善保管密码的责任,也无依据证实原告自己指派、托付别人使用密码进行取款。该银行应当承当违约职责,被判补偿韦某经济丢失共399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