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墙体广告牌 昨天(11月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之子宋喆,因贪污罪和使用影响力纳贿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此案开庭时,检方指控宋喆为多家公司承包北京市交管局收购项北京墙体广告牌目供给协助而收受好处费1200余万元。一审判决后,宋喆提出上诉恳求,请求改判无罪。
被控贪污纳贿 合计1200余万
检方对宋喆的指控罪名一共两起,一是涉嫌贪污罪,二是涉嫌使用影响力纳贿罪。
检方称,宋喆于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期间,使用其曾担任北京市公安民警的便当北京墙体广告牌,伙同被告人赵某,私自将宋喆在办案过程中扣押的一辆走私白 色保时捷卡宴越野车予以变卖,赵某实际收入卖车款17万元,赵某告知宋喆卖车款为15万元,二人将卖车款据为己有。后因惧怕遭到追查,宋喆指派赵某购买了 一辆同款银色车并将其改装为白色。
而宋喆在涉嫌使用影响力纳贿罪中,共涉及5项违法现实。2009年3月至2013年1月间北京墙体广告牌,身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之子的宋喆, 独自或伙同被告人王昊、孔某,经过宋建国职务上的行动,或许使用宋建国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北京市交管局其他主管领导职务上的行动,分别为高 某处理“京A”机动车号牌、为深圳市威尔电器有限公司、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鼎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直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承包北京市交管 局收购项目供给协助,不合法收受上述人员和单位给予的人民币11766108元,美元123207.71元,共折合人民币12564530.92元。
受审时辩解 原本计划靠本身优势赚酬劳
2014年8月27日,宋喆因涉嫌犯纳贿罪被拘押,因涉嫌犯贪污罪、使用影响力纳贿罪于同年9月12日被拘捕,后被拘押于北京市榜首看守所。今年7月23日,公诉机关对其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时,宋喆辩称,在贪污罪的指控中,他从未同意赵某将扣押车出售,出售该车是赵某擅自所为。在使用影响力纳贿的指控中,他片面上没有不合法占有成心,原意是想靠本身优势赚取酬劳,涉案招标产品均契合招标请求,而为高某处理车牌的行动,不构成使用影响力纳贿。
宋喆的辩解人表明,宋喆没有不合法占有涉案卡宴车的片面成心,也没有施行违法的客观行动,在使用影响力违法的指控中,有些公司供给了劳务服务,彼此的相应的酬劳。
一起,宋喆为高某办车牌的现实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添加对于使用影响力纳贿罪名之前,因而该项指控不应该成立。
法院一审数罪并罚 判刑20年罚金200万
一审法院以为,宋喆收受高某钱款的时间是2009年6月,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施行后,因而对此条辩解意见不予采用。
法院以为,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期间,宋喆使用其职务上的便当北京墙体广告牌,伙同他人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其行动现已构成贪污罪;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近 亲属,独自或许伙同他人,经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动,使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动,为请托人牟取不正 当利益,不合法收受请托人资产,其行动现已构成使用影响力纳贿罪。
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宋喆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一审宣判后,宋喆提出上诉,以为一审存在程序违法,对于贪污罪系确定现实过错,证据不足;对确定构成使用影响力纳贿罪,或系适用法律过错,或系确定现实过错,或系证据不足,不能扫除合理置疑,应当宣告无罪。
一起,宋喆请求二审改判涉嫌贪污罪无罪;改判为高某处理京A机动车号牌,为威尔公司、多伦公司、中鼎安公司、直真视通公司承包北京市交管局收购项目供给协助的行动涉嫌使用影响力纳贿罪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