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墙体广告 华西都市报讯 记者得悉,11月18日,吉林女歌手状告平昌县政府侵权索赔500万元一案,将在巴中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审。
2013年头,一部名为《江口水乡》的MTV在巴中市平昌县走红。吉林籍年青女歌手卢菲偶尔登录平昌县文化馆官网,发现该网上载的《江口水乡》视频中,声响分明是自个的,但“演唱者”却变成了供职于该单位的周丽萍。
早在2012年10月,卢菲受作曲家富大华邀请,演唱由聂正罡作词、富大华作曲的《水墨平昌》。同年12月被抄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从全国 很多著作中锋芒毕露。后来四川巴中墙体广告歌名变更为《江口水乡》。在自个不知情且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周丽萍冒名假唱,且上载至网络,构成侵权。
平昌有关方面给出的解说是,该县四川巴中墙体广告与《江口水乡》的词、曲创作者签有使用权协议,歌曲与歌手卢菲无关;周丽萍在旅游节上假唱,是因为工作人员误将原唱带当伴奏带播映。
尔后,平昌县文化馆和卢菲多次四川巴中墙体广告触摸,经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谐,两边于2014年5月达成协议,由文化馆补偿卢菲15万元。
卢菲以为,这份补偿协议仅是四川巴中墙体广告对《江口水乡》歌曲原唱声响做出补偿,并未触及别的侵权行动所形成的损失。上一年11月8日,她一纸诉状将平昌县政府和周 丽萍列为一起被告,索赔500万元。巴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本年10月22日,原被告两边别离就是不是构成侵权、假唱行动是不是建立、索赔依据等焦点问题, 进行交流和质证。11月18日,该案将在巴中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审。(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谢颖)
原标题:女歌手状告平昌县政府索赔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