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省工商系统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记录来电、来人、来函5273件,其中咨询3170件,占记录总数的60.11%,投诉675件,占记录总数12.80%,举报100件,占记录总数1.90%,其它(包括表扬、建议、无效电话等)1328件,占记录总数的25.19%。
其中,投诉案件涉及争议金额442.1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35万元;举报案件涉案金额3.83万元。
“商品类”投诉 通讯产品占首位
10月份,全省工商系统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到商品类消费投诉367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案件的54.37%。商品类投诉排名首位的是通讯产品,主要为若干品牌的移动电话、配件,涉嫌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手机维修义务;质量问题主要是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
排名第二的是交通工具,主要投诉的商品为若干品牌的汽车及其配件,存在的问题为商家涉嫌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售后维修义务;汽车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经营者发生变动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排名第三的是服装鞋帽。主要投诉的商品为若干品牌的皮鞋,存在的问题为出现鞋底断裂、脱胶等质量不符的情况,商家涉嫌无理拒绝履行售后维修义务。具体见下表:
“服务类”投诉 电信服务排第一
10月份,全省工商系统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到服务类消费投诉308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案件的45.63%。服务类消费投诉排名第一的为电信服务。投诉内容为座机电话无法接通,维修者不及时处理;套餐收费(如:上网流量费、流量加油包等)不合理、不透明;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擅自为消费者开通游戏、来电显示、彩铃、彩信等增值收费业务等。
排名第二的是互联网服务。主要是集中反映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宽带网络信号不稳定,网络速度慢,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信号盲区,商家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国家三包义务等。
排名第三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主要是集中反映在国庆长假期间的住宿服务方面,经营者涉嫌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以及经营者在消费者预订房间后擅自抬高房价。具体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