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高考即将拉开帷幕,近日,市环保局下达通告,以八条禁令严控噪声污染,为广大考生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5月20日至6月22日起,荆州市城区制止在午休(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从事除抢修、抢险以外的产生超标噪声的修建施工、机械加工、装修等作业。高考(6月7日至8日)和中考期间(6月20日至22日),荆州市城区考点周围,凡产生噪声污染影响正常考试的修建工地和室内装修等一律停止施工。
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噪声敏感修建物集中区域制止从事烦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休息等产生噪声的活动,制止在住宅区使用高音家用电器和乐器扰民;厂界噪声超标的工业企业及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发电机、冷却塔等产生环境噪声的设备,其排放噪声未达到国家规定排放尺度的,夜间22时以后,必需停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合必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学校、住宅区等敏感修建物集中区域制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纳其他方式发出高噪音,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及各考点周围区域禁鸣喇叭;学校周围环境噪声源,在此期间必需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夜间22时以后必需停止噪声排放,不得影响学校师生的学习和休息。
同时,市环保局积极呼吁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恪守本通告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共同营造良好的备考、考试环境。针对违背通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市环保局也将会依法严重处分。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投诉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