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墙体广告 记者昨悉,中百仓储超市荆州花台店因出售不合格裤子,已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将没收违法所得。
2015年8月25日,在商品质量抽检中,中百仓储超市花台店出售的“PACIFICSHIP-KING”牛仔裤、“酷西龙”牛仔裤、“俏眉 鸟”兰色小脚裤断定为不合格商品。查验成果均为“纤维成分不符合GB/T29862-2013标准请求,依据本次抽检计划湖北荆州墙体广告及抽样程序综合断定该商品监督总 体不合格”。
经荆州市工商执法人员查验,当事人于2015年7月从武汉以64元/条的报价购进货号:830# “酷西龙”牛仔裤9条,零售报价128元 /条;以129元/条的报价购进货号:1503 “俏媚鸟”兰色小脚裤9条,零售报价258元/条;以99元/条的湖北荆州墙体广告报价购进货号11513500231 “PACIFICSHIPKING”牛仔裤7条,零售报价219元/条,以上货值总计5007元。
到案发,当事人以128元/条的报价出售830#“酷西龙”牛仔裤7条,以64元/条出售1条(抽样运用),封存1条,不合法获利448元;以 258元/条的报价出售1503“俏媚鸟”兰色小脚7条,以129元/条出售1条(抽样运用),湖北荆州墙体广告封存1条,不合法获利903元;以219元/条的报价出售 11513500231“PACIFIC-SHIPKING”牛仔裤5条,以99元/条出售1条(抽样运用),封存1条,不合法获利600元,以上不合法获利 合计1951元。
工商部门以为:湖北荆州墙体广告当事人违反商品质量法中“出售者出售商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规则。依法将没收违法所得1951元,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