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墙体广告 顺庆区金台镇“95后”小伙粟某在酒后参与镇的肉摊,目的强行“赊欠”一块肉和排骨。在遭到女摊主刘某的拒绝后, 粟某恼羞成怒,掀翻肉摊,殴伤刘某。昨(20)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金台派出所得悉,粟某因寻衅滋事被处行政拘留7日。
12月14日上午11时许,金台派出所民警接到大众报警称, 在金台商场,一名醉酒的年青小伙掀翻女摊主刘某的肉摊后,对刘某进行殴伤。
接到报警后, 民警敏捷赶到现场,把扭成一团的两人分隔。经问询得知,打人的年青小伙是该镇万佛村乡民粟某,本年刚满20岁。女摊主刘某,现年42岁,在场镇以卖猪肉为生。
把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后,民警查明工作通过。四川南充墙体广告当天,粟某酒后到刘某的摊位前,请求“赊欠”一块肉和排骨回家去炖。 由于同在一个镇上,女摊主刘某对粟某也算是知根知底,坚决请求粟某先付钱。粟某无钱可给,刘某就不给他肉和排骨,两边就这样相持起来。四川南充墙体广告终究,粟某恼羞成 怒,他借着酒劲,猛地用力抬起刘某的肉摊,把摊上的猪肉、排骨等掀翻在地,然后抓住刘某进行殴伤。幸亏被及时赶到的民警阻止,才未变成严峻的结果。
12月15日,警方对粟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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