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墙体广告 日前,瓯海检察院给告发人曹某发放10万余元奖金,以此奖赏曹某告发一同移用公款案,及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3万余元浙江温州墙体广告。据悉,这是温州检察机关这些年对于告发奖赏发放资金最大的一笔。
2014 年5月底,瓯海检察院告发中心收到一封来自曹某的实名告发信,告发温州公路处理局委派到交通建设集团任副董事长的田某伙同集团部属公司某驾校总经理杨某挪 用公款158万余元。对此,市、区两级检察院告发中心高度重视,开始核实后将该头绪转至瓯海区检察院反贪部分查办。浙江温州墙体广告后反贪部分查明田某伙同杨某共同移用公 款123万余元且不退还。
本年9月6日,瓯海区人民法院以田某、杨某犯移用公款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在案子处理过程中,涉案赃物123万余元已悉数追回。
12月22日,瓯海区检察院依据《奖赏实名告发有功人员办法》,依法予以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