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墙体广告讯:2012年7月,王先生在杨桥路某电器大卖场买了一台康佳彩电。可是不到一年时间,屏幕就坏了。
7月1日,家住鼓楼区湖头街湖滨新城的王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去年7月他购买了一台型号为LED46X8000D的康佳彩电。电视买回家后不久,他就发现电视无法上网。今年6月,他发现电视机的屏幕坏了。
王先生表示,6月21日他向康佳售后部门反映了这个情况,并要求换新机,结果被告知再过一个月保修期就到了。6月30日,王先生再次向康佳售后部门提出换机要求,对方表示同意,但是称电视型号要由他们指定。
“我买的是46英寸的,他们要给我换47英寸的。”王先生说,他看上了一台55英寸的彩电,但标价是9000多元,觉得太贵了。王先生称,他可以接受补差价,但价格必须合理。
王先生还表示,保修手册上标注的保修期是3年,可现在却变成了1年,而且换机时对方还说要收取千分之一的折损费,这分明就是在欺骗消费者。
康佳售后部门的工作人员小王表示,王先生当初买的是售价4999元的46英寸康佳LED电视,现在给他换的是售价约5000元的47英寸彩电,这几乎是等值的,但是王先生不满意,王先生想换成售价9000多元的55英寸的电视,但又嫌太贵。至于折损费,小王表示,像电器这样的大宗商品买回去以后都会有损耗,所以商家收取折损费是很正常的。康佳售后部门的工作人员小刘则表示,根据公司规定,电视整机保修1年,相关部件保修3年。
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介入此事,解决方案还在进一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