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墙体广告:江苏市民周先生借出9张信用卡给旧日搭档徐小姐,收到对方“好处费”13万余元后,只开心了几天,就发现不对劲了:信用卡上尚有欠款18万没还。屡次要求对方还款不成,无法的周先生只好把旧日的老友徐小姐告上了法庭,期望经过这种方法来挽回损失。这起南京首例有偿借用信用卡案昨天在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
江苏市民周先生和徐小姐曾是搭档联系,两边联系一向不错。2010年,徐小姐由于做钢材生意,需求资金周转,找到周先生帮助。周先生提出自个也不宽余,实在是有心无力。
不过,看着对方着急的姿态,周先生提出,能够把自个的信用卡借给对方,让对方运用信用卡套现或消耗来减轻压力。
两人经过协商后达成协议,由周先生将名下的9张信用卡出借给徐小姐,徐小姐确保定时还款。不过,这样的出借可不是无偿的,徐小姐要支付运用金额3%的月息给周先生。
两年间,周先生总共收到对方“好处费”13万余元。
借信用卡就能轻松挣钱,周先生很是开心。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对劲了。跟着对方刷卡透支的金额越来越大,孔洞也越来越大。从上一年的7月份开端,周先生发现徐小姐已不向银行还款。
每天,周先生都能接到各家银行的催还电话。由于惧怕信誉记载受损,周先生只得回收一切信用卡并还清了一切银行欠款18万余元。
之后,周先生屡次找徐小姐,需求对方还钱,但一直没能处理。为此,周先生很无法,只好把旧日的老友徐小姐告上了法庭,期望经过这种方法来挽回损失。
庭审时,让周先生没想到的是,关于他的诉求,徐小姐的代理人竟给出了这样一个说法:徐小姐并没有收到原告交给的信用卡,真实的借卡人是案外人张某。
因两边争议较大,该案未当庭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