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是全国第一批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是中国内地第一个荣获联合国“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的城市。改革开放30多年,珠海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坚定不移地走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不断地巩固和拓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中,珠海确立了“持续改进促科学发展”的原则和思路,不以一时快慢得失计较,坚守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底线;通过强化“领导机制”、“法制机制”、“管理机制”和“环保投入机制”,建立起四项长效机制,将环保模范城持续改进工作与全局工作共同谋划、共同部署,始终把巩固和拓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珠海”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珠海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大力锻造“八大环境工程”,通过实施“八大环境工程”实现水更清、天更蓝、城市更绿更清洁,进一步擦亮生态环保这块金字招牌。
碧水工程、蓝天工程:
“水更清、天更蓝”
“十一五”期间,珠海在原有3座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新建、改扩建8项污水处理厂工程,并全部实现除磷脱氮。到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4.3万吨/日;投入9.96亿元,用于城市排污管网配套工程专项建设,目前全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总长度已超过650公里;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建设北区污泥处置中心,实现污泥的资源化。采用清淤、截污、换水、清违、景观改造等措施重点整治市内河涌,改善河涌周边的景观环境,完成了前山河清淤保洁一期工程和白沙河、凤凰河、桂花涌、白石涌、平塘涌等十几条河涌的综合整治工程。
优良的空气环境是珠海重要的环境品牌之一。近几年来,珠海积极参与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以亚运和大运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不断改善空气质量,确保守住了“蓝天白云”这条底线。制定珠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实施燃料控制;完成珠海电厂1、2号机组和金湾发电厂3、4号机组脱硫;完成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废气脱硫工程;完成全市244台工业锅炉治理工作;完成107个加油站、24台油罐车、4个储油库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开展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全市共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3万多张;积极推进绿色公交,至2011年6月已引进128辆清洁能源公交车(其中LNG液化天然气车108辆、纯电动车20辆)运行在20多条公交线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