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墙体广告讯 昨天,“会泽县公安局火红派出所警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一事有新进展,交警高支队昆曲大队和一名目击者称,事发前,这辆警车没有在高速路上倒车,而是停在高速路超车道上。
目击者
小货车在超车道上不让路
目击者马先生说,事发前,他开着小轿车跟在小货车后面,他看见的情况和货车司机朱师傅的说法有出入。在七八分钟时间里,小货车一直在超车道上快速行驶,不管他们在后面怎么按喇叭,小货车就是不让道。从监控画面上看,小货车司机朱先生并不是紧跟在警车之后,而是避让不及停在超车道上的警车才侧翻。
小货车司机朱先生则称,他当时开车行驶在慢车道上,为了超一辆大货车,才上了超车道,速度并不快。当时这辆警车在超车道上倒车,他避让不及才导致车辆侧翻。而马先生说,当时这辆警车是停在超车道上,并没有倒车。
高速交巡警
警车停在超车道没倒车
事故发生后,交警高支队昆曲大队通过提取事故现场视频监控,以及收费道口的视频监控,对比时间和距离等数据参照物核实。昨天,昆曲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系列的对比,结果显示,事故发生前警车是停在高速公路超车道上,并没有倒车。事故发生后,才倒车驶离。
交巡警称,在超车道上停车是违法行为,他们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警车驾驶员存在的违法行为处理。
交警部门也表示,这辆侧翻的小货车也存在超载行为。如果当时小货车不猛打方向盘直接撞向警车,后果将不堪设想。目前,责任认定尚未出炉。
会泽县公安局
不会借执行公务推脱责任
昨天,会泽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对此事作出回应:这辆警车属于会泽县火红派出所的警车,车牌号为云AD12909,在经过全面核查后确定,警车驾驶员是工作未满一年的孙某。当天,派出所共派出两辆警车,5名民警押送两名犯罪嫌疑人,早上前往昆明指认现场后,于下午经小街道口返回会泽。当时,前一辆警车已从小街路口驶入高速路,另一辆警车却在通过高速道口时,错过了道口。因为警车驾驶员孙某经验不足,在超车道上,踩停了警车。
会泽警方承认,这起事故确实是因为警车的过失造成的。但事故发生时,警车处于停车静止状态,并没有倒车。
这名领导表示,此事已由交警部门来处理。他们不会借执行公务作为托词,推脱责任。下一步他们将加强队伍的管理,在警车的使用上作出一些规范,并且开展警车专项整治工作。
高速路上停车倒车逆行害人害己
交巡警提醒高速路行车有“五大忌”
8月6日上午,李先生驾车从昆明去安宁。他驾车经过昆楚高速与高海高速匝道时,一辆行驶在前方同一条车道的夏利车突然方向一变,开始倒车了,把跟在其车后的他吓了一大跳。幸好李先生紧急刹车,车速降了下来避开了夏利车,他的车与夏利车最近时只有20米距离。
高速公路上时速每小时60公里的车辆,遇到这样的情况,留给老驾避让前车的时间只有1.25秒,如果来不及反应,只有撞车了。李先生很鬼火,他猜测这辆夏利车可能是要去高海高速方向,可能错过了匝道出口,夏利车停在高速路上倒车、逆行想折回高海高速。李先生说,夏利车司机本身也意识到自己当时有多危险,可他仍在继续倒车,硬是将车倒到了匝道口。
在高速路上违法停车、倒车、逆行,高速交巡警表示,这种行为是一种害人害己的危险行为,不仅仅是不道德,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境地,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一种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