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墙体广告讯:8月8日,七星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毕节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七星关城区30米大道地段,发布的2幅户外广告,右下角未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
执法人员在进一步调查中查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未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属于擅自刊登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该房开公司擅自刊登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七星关区工商局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