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墙体广告讯:“把你欠我的人情钱还给我,否则咱们都没有安生日过……”前几天,在湘潭县司法局青山桥司法所办公室,一个50多岁的男子情绪激动地叫喊着,旁边站着一个含泪啜泣的年轻女子。“其实他是我爸爸……”9月5日,这位女子跟我们说起了她的遭遇。
妻子自杀,送走女儿
这段恩怨还要从25年前说起。当时,湘潭县分水乡白沙村莫家组发生了一件大事,村民陈某的妻子突然服毒自杀。妻子死后,陈某将15个月大的女儿赵婷(化名),送给了青山桥镇青山村村民赵某抚养。虽然两镇相邻,但陈某一直独居,并没有探望过女儿。
年事已高,唤回亲情
将女儿送走20多年后,2011年初,陈某觉得自己年事已高,老来需要儿女照顾,他又主动找到女儿赵婷,与她建立了联系。此时长大成人的赵婷已经嫁给了青山桥镇昌塘村的肖某,而且有了子女。
20多年的分离,始终割舍不断血浓于水的亲情。虽然没有抚养自己,赵婷看到亲生父亲还是悲喜交加,也愿意认回生父。从那以后,父女走动比较频繁,陈某还时常给赵婷的孩子送些人情。
一份寿礼,分道扬镳
可幸福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陈某50岁生日这天,女儿送上了寿礼。而陈某认为,女儿给自己的寿礼,相比之前她送给养父的生日寿礼要少些。陈某感觉心里不平衡,很不痛快,对女儿产生了怨恨,觉得女儿心里没有他这个亲生父亲。
面对父亲的苛责,无论赵婷怎么解释,陈某坚持要和赵婷断绝父女关系,并要求赵婷退还他送的人情。
赵婷不愿意父女情因此断绝,但看到父亲决绝的态度,感觉没有挽回空间,无奈之下来到青山桥司法所求助,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单独跟陈某进行了沟通,让他冷静地想想:当年他把幼小的赵婷送人,孩子心里一定受了很大伤害,现在女儿能原谅并接纳他,说明女儿不愿和亲生父亲分离,希望他能珍惜亲情。
面对工作人员的劝说,陈某仍然坚持不再和赵婷往来,并要赵婷退还那些往来人情。
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司法所召集双方亲属进行了调解,认为赵婷和养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已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赵婷和陈某早已不再是法律上的父女关系,而只是血缘上的父女关系。
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赵婷退还陈某8000元往来人情,以后赵婷有权拒绝陈某的探望,陈某也不得再向赵婷索要任何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