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市墙体广告发布 来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信息表明,自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已有3349名驾驶人受到记满分的处罚,746名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资格。
据市车管所相关人士介绍,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新规)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在新规中规定: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的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新规实施以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在办理业务时,严格执行公安部123号令的有关规定。据统计,截至目前,交管部门共办理因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而注销最高准驾车型业务20笔;被记满分处罚的有3349人,记满12分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资格的746人。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新规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新规同时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据了解,在被记满分的驾驶人中,目前已接受警示教育并进行预约考试的有2968人,还有381名驾驶人未参加满分警示教育和考试。为此,交警车管部门提醒这些驾驶人,应尽快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满分学习或降级换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