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墙体广告讯 不久前,济宁邹城市一处尚未开通的道路上接连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和一辆电动自行车接连被撞,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据交警部门介绍,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在未开通使用的公路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范围,故不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张某已经被移交到刑警大队进行处理,而张某无证驾驶、使用假牌、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会进一步追责。
据了解,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现场只留下一个后视镜和一些塑料碎片,调取附近商铺的监控录像,确定肇事车为一辆白色客货后,确定该车悬挂的号牌为鲁H51255。但办案民警并没有从济宁车管所调查到这辆车的信息。 就在民警走访调查时,肇事者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让民警震惊的是,张某不仅没有驾驶证,还存在多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据悉,无证驾驶套牌的报废车,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后肇事逃逸。据张某交代,案发当天他要去某工地维修车辆,当他驾车行驶至到新人民医院门口时,与正在横穿道路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发现撞人后,他的心里只有逃跑这一个念头。没想到,张某仓促逃跑时,又碰了一个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