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政府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签订生物质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助理、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王家祥,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副总经理唐令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务锋,市政协主席孟宪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朱绍阳,市委副书记申长友,副市长马崑,市政府秘书长钱迎伟出席签约仪式。
  马崑在讲话中指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与具有丰富资源优势的临沂市莒南县成功合作,投资12亿元建设总规模日产30万至50万立方米生物质清洁能源项目,这是双方审时度势、发挥优势、利用国家产业政策精诚合作的结果。他要求,莒南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搞好服务和墙体广告,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为项目营造“成本最低、信誉最高、效益最好、回报最大”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此项目是利用所在地的资源作为原料,获得生物可再生清洁能源,生产CNG(车用压缩天然气)或LNG(液化天然气)的综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12亿元,一期投资2至3亿元,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4.3亿元、利税6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