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很多地区出现招工难问题,在淮安出台“十六条”解决招工难问题。
据淮安墙体广告了解,在11月5日上午召开的全市企业招工情况座谈会上,淮安市长高雪坤强调,在当前情况下,帮助企业搞好招工,是政府及其部门服务企业的头等大事。作为这一会议精神的快速策应,日前,洪泽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十六条”措施,助力企业破解“招工”之难。
洪泽出台的“十六条”举措明确,发挥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在招工和就业中的桥梁作用。淮安墙体广告公司获悉,对成功介绍本地劳动力或成建制(10人以上)引进市外劳动力到开发区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受益财政给予其奖励100元/人,招用企业给予300元/人招工补贴。
同时,鼓励镇、村人力资源保障平台等基层机构为开发区企业招收工人,对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到非本镇引资的开发区企业就业的,享受第1条中介机构资金补助政策。
该县决定,建立稳定有序省外劳务输入基地,鼓励各镇、县直部门到中西部地区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开展跨省招工活动,受益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用工企业要承担引进劳动力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引进一个外埠中介机构来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年内在开发区企业派遣工人数量超过100人,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经考核认可,等同于招引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一个。引进工人数量与招引投资额等量递增。
据墙体广告公司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出务工返乡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可以享受求职登记、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等全免费服务。纺织、服装和机械加工等专业技能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后到开发区企业就业的,1个月后可享受企业100元返乡交通费补贴,3个月后可享受企业300元专业技能补贴。招商引资帮办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并在开发区企业就业的,在外地未能结清的工资,只要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具备维权条件的,可获得所在镇司法所会同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帮助,通过协商或司法等渠道解决。
“十六条”还明确,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到该县就业,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就业1年以上,子女有在洪就读要求的,县教育部门按照城市居民同等条件安排其子女在城区学校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后,企业要报销其来洪交通费用;1年以后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往返交通费用,企业按实报销。招商引资帮办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鼓励在开发区企业就业的外地人员“以工带工”,介绍和帮带家乡劳动力到洪泽就业3个月以上的,用工企业给予帮带人带工费300元/人,带工10人以上的,受益财政另奖励100元/人。
淮安墙体广告还了解到,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且在城区购房用于自住的,可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由政府出面协调,以优惠价购房。
淮安率先实施“十六条”,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为企业带来利益,为工人提供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