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墙体广告:“受贿买官”不断是内地纪检部门打击糜烂的重点。记者12日从广州市中级法院得悉,广州黄埔区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官员肖向欣因受贿买官及借放贷隐形行贿,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2011年7月,肖向欣任广州黄埔区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副主任科员,为了取得选拔任用,肖向欣屡次受贿时任该局局长刘晓金(另案处置),共计6万元钱,后被选拔为该局餐饮科科长。
肖向欣虽官职不高,却借职务便利将贪腐之手伸向“放贷”,获取高额利息。据法院引见,2007年7月至2012年1月,肖向欣在广州东兴堂大药房运营者许建维不缺资金的状况下,将20万元钱借给许建维,收取月息3%,尔后,肖向欣屡次上调本金和利息。
按最高法院规则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越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范计算,截至2012年1月,肖向欣所借款项应得收益总额约22万元钱,而肖向欣实践却向许建维收取利息逾40万元钱。在此期间,肖向欣两次查办许建维运营的药房违法运营,均仅予以行政处分。
法院审理以为,肖向欣明知许建维不缺乏资金仍屡次以高息借款方式索要“益处费”,具有掩盖其权钱买卖的实质,应以行贿论处。
鉴于肖向欣立功后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本人及相关人员的立功行为,退缴赃款40.2万元钱,广州中院终审认定肖向欣犯行贿罪和受贿罪,领刑5年3个月,并没收财富3万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