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化州墙体广告:省环保厅昨日透露,广东省贯彻大气防治“国十条”的措施——“粤20条”及《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报批稿)》均已上报省政府,有望在本月底出台。其中规则,呈现区域Ⅰ级预警时,将采取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停课等措施。
12月以来,珠三角连续呈现灰霾污染,但目前我省仅佛山市出台了预警应急预案,其他地市目前还未施行过任何重污染预警应急预案。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国十条”,环保部受国务院拜托与省政府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的义务书》。尔后,《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经过了屡次专家论证,征求了21个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政府和24个省直有关单位意见,于11月中旬上报省政府。
省环保厅相关担任人透露,《应急预案(报批稿)》将我省珠三角地域区域大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区域Ⅱ级预警和区域Ⅰ级预警两个等级,呈现严重污染时,珠三角地域要整体谐和联动,共同保证空气质量;呈现区域Ⅱ级预警时,将采取增加保洁次数,减少装修,运用优质燃煤等倡议性措施;呈现区域Ⅰ级预警时,将在倡议性措施根底上,采取单双号限行、局部企业限产、增加保洁洒水次数、中止装修、喷漆等强迫性措施。
此外,依据环保部的请求,《应急预案(报批稿)》也规则当到达Ⅰ级预警响应时,中小学将停课;Ⅱ级预警响应时,中小学中止户外体育运动。
昨日,环保部向各地环保部门发出通知,请求各地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树立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依据《应急预案(报批稿)》,2013年底前一切地级以上市国控站依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请求展开监测,珠三角地域各地级以上市要制定完成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5年底前,省、珠三角区域、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完成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系统建立。
最后意见将以省政府批准印发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