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近日,湖北省委制定下发了《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省委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的意见》。这三个文件是我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成果。
中央要求,在部署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建立长效机制。从活动开始,我省就着手研究建章立制有关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和完善体系相结合的思路,制定“3+X”系列制度。重点建立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制度、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等3项重点制度。结合反对“四风”、转变作风的实际,制定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初步确定了36项,其中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等9项制度已经出台。
《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出了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的5项具体制度,即调查研究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制度、与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制度对直接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工作内容、次数安排等适当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如要求省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每年深入县(市)联系点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安排接待群众来访1次等。
《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共18条,对党政机关的工作纪律、方便群众出入、服务态度、政务公开、简化手续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创新服务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比如,正常工作时间内,政务服务大厅及服务单位窗口一律对所有办事人员开放。门卫或值班人员负责提供标明单位职能部门基本职责及联系电话的相关资料,供群众联系查询。
《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的意见》主要明确了建立该工作机制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推进措施和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干部处在基层工作的一线,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义重大。建立该工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并使之制度化。
湖北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中共湖北省委文件鄂发[2013]22号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委,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省委同意《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
2013年12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体现省委带头的要求,现就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定如下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
省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要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每年至少进行1次3天左右的蹲点调研、撰写1篇调研报告。提倡写短而精的调研报告,力求做到观点鲜明、文风朴实。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深入了解真实情况,通过“解剖麻雀”探索发展规律,以更好地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统筹安排调研活动,省委常委与其他省级领导不集中或轮番到同一个市、一条线路、一个点去调研。省委常委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改进方法,提高质量,注重实效。
二、基层联系点制度
每个省委常委联系一个县(市)、一个基层单位,县(市)联系点尽量选择在贫困地区。省委常委及其他省级领导的联系点,要统筹安排,可与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扶贫联系点、党建联系点等各类联系点结合起来,不与市州负责同志的联系点交叉,3年一轮换。省委常委每年深入县(市)联系点不少于2次,主要帮助当地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基层单位联系点主要选择在村、社区、企业或高校,每年到基层单位联系点不少于1次,坚持吃住在基层,不搞层层陪同,主要是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主要问题,做好思想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省委常委每年至少安排接待群众来访1次。接访方式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待时间、地点和方式,方便群众参与。纳入省委常委接访的事项,要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调处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接访要建立工作台账,以便于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切实做到接访必办、办结必复。省委常委要定期走访群众,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利益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在做好接访工作的同时,要及时阅批群众来信。
四、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制度
省委常委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听取各个层面干部群众的意见,真听意见、听真意见。省委常委会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决定前,省委常委要通过调研、察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常委在定期下基层、送温暖工作中,要注重听取农村、企业和城镇社区困难群体在日常生产生活、看病就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的意见,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与群众交心谈心制度
省委常委要在日常工作及到基层调研时,与干部群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方面的所思、所忧、所盼、所需,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激化。有组织的谈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在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中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每年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谈心交心活动1至2次。
建立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机制。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汇报,并将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事项交办、移送、督办制度,省委常委在直接联系群众中,了解到的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或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事项,要建立工作台账,交办或移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及时解决。
湖北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参照本制度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会君、实习生刘晓芳、通讯员甘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