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1月1日起,合肥市保证性住房申请执行新的规范。依据市房产局发布的信息,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月收入不高于1272元)即被归入廉租住房保证范围。契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户籍地社居委提交申请。
新年起,合肥市廉租房和公租房保证将统一并轨为保证房,依照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占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将城镇住房艰难群体分为4类,即19%以下(低保)、19%~35%(低收入家庭)、35%~60%(进步保证面后的较低收入家庭)和60%~80%(公租房保证对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并分类施行保证。
据悉,申请人实践寓居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分歧的,须先到实践寓居地领取《合肥市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申请人凭实践寓居地社居委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相关资料,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