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林业建设工作,滨州滨城区林业局进一步创新造林绿化与经营管理机制,大力推行租赁造林,逐步建立起林业建设的新型发展机制。
新造林地租赁范围包括生态林场造林墙体广告用地以及滨大高速、205国道、220国道、永莘路、滨孤路等路段造林成活保存率低于40%地段的造林地和西外环北延两侧50米内的造林用地,全部由政府实行租赁造林,高标准进行绿化建设。
对于今冬明春新造林地,滨城区林业局将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墙体广告调查摸底,把政策落实到地块、林地所有人,明确造林地租赁面积,建立新造林地租赁台帐;同时由政府出台造林地租赁相关政策,造林地租赁价格不低于粮棉生产效益,造林地租赁资金由区乡两级财政统筹解决,造林地租赁资金按年兑付。造林地租赁后,由政府将造林地统一划定为林地,落实林地使用权,全面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