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墙体广告 固然鄂武商收回湖北武汉广场并改名“武商广场”,不过这场纠葛并未结束。昨晚,鄂武商(000501)公告称,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损伤利益义务纠葛为由,向湖北省高院提起诉讼,索赔钱5100万元。
鄂武商公告称,2014年1月7日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被告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损伤公司利益纠葛为由,恳求判令被告鄂武商立刻中止应用湖北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湖北武汉广场运营场所业主和出租人的优势位置,擅自解除其与湖北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从而严重损伤湖北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利益的行为;恳求判令被告继续实行其与湖北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恳求判令被告向湖北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承当损伤赔偿义务暂计钱5100万元。
此前,鄂武商于2013年12月13日向湖北武汉广场发出了《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公司与湖北武汉广场于1995年元月14日所签署的关于湖北武汉广场《租赁合同》于2013年12月29日湖北武汉广场运营期限届满时解除,并请求湖北武汉广场于2013年12月29日《租赁合同》解除时,向公司返还租赁财富,并办理《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
依据此前鄂武商披露信息:2013 年12月14日上午湖北武汉广场召开董事会(由7 名人员组成),鄂武商派出4名董事列席了会议,国际管理派出的3名董事未列席湖北武汉广场董事会。依据湖北武汉广场所资合同商定,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列席方能举行,其中至少应包括甲、乙方董事各1名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