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墙体广告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党的大众道路教育理论活动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得悉,陕西省改良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提出不准借培训之名出陕西省调查等“十不准”请求。同时,清算各类官办社团、协会等社会组织,请求指导干部自己退出社会团体指导职务。
提出“十不准”请求
不准借培训之名出陕西省调查
据引见,依照陕西省委请求,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经过3个月努力,标准各类检查、培训、评选和惩处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获得阶段性成果。2014年,陕西省级部门拟展开的检查活动由2013年的654项精减紧缩到392项,精简率达40%。2014年,各部门拟保存的培训项目由601项紧缩到560项,精简率近7%。
在改良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方面,提出了“十不准”请求,即不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借党政机关名义举行培训班,不准举行未列入部门方案的培训班,不准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培训费用,不准在高档宾馆微风景名胜区举行培训班,不准借培训之名出陕西省调查,不准超规范布置食宿,不准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留念品,不准以集体活动为名举行宴请活动,不准布置与培训无关的文娱活动,不准以学习交流和穿插调查名义互请旅游。
清算在职党政机关指导干部
兼任社会团体指导职务
目前,陕西省清算各类官办社团、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工作曾经全面启动。据理解,在陕西省民政厅注销的陕西省级社会团体目前共有850家,其中行业协会261家。副厅级以上党政指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法定代表人、会长职务的共有299人,在职副厅级以上党政指导干部在行业性、结合性社会团体兼任法定代表人、会长的有40人。
据悉,陕西省曾经开端受理党政指导干部兼(担)任指导职务的社会团体办理变卦注销手续。请求所触及的社会团体召开换届会议或理事会,由指导干部自己提出不再兼任本社会团体指导职务的辞呈,退出社会团体指导职务,换届变卦备案手续于3月底前完成。陕西省民政厅将分离2014年年检,重点检查党政指导干部兼(担)任社会团体指导职务的清算工作,对未完成的年检将不予经过,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撤销注销。
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生态文化
进步雾霾管理分值比重
此外,陕西省对年度目的义务考核指标体系停止了改良和完善,突出生态文化和灰霾管理。新的考核指标体系把生态环保指标总分值由原来的12分调整为25分,其中雾霾管理分值权重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从2014年起,考核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秀天数时,增设“空气中细颗物(PM2.5)浓度”考核指标,凸显管理雾霾在当前环境综合管理中的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