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墙体广告 1月22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就做好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变革试点工作发出通知。
据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上,对四川省一切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停止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四川省将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意愿表,并作为入选考生契合选拔学校录取请求时停止提早投档的根据。
依照规则,契合普通高考及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的申请考生,按试点高校肯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请求,试点高校须于2014年4月21日前将四川省入选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及学校联络方式函报,其中对学科专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须注明。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对四川省一切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停止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
依照教育部请求,四川省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意愿表,并作为入选考生契合选拔学校录取请求时停止提早投档的根据。入选考生必需于5月16日前填报《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意愿表》,由考生自己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只能选填一所试点高校意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凡未按规则时间和请求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考生须参与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通知高考成果之后,曾经填报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意愿表的考生,仍可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意愿。
关于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试点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端前,按自主选拔录取意愿将已经过试点高校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果契合请求并按试点高校请求填报了该校意愿的考生电子档案,先行投放给学校;投档线按试点高校在四川省发布的本科招生方案和报送的调档比例停止初次模仿投档构成的调档分数测算值执行。按教育部规则,试点高校不得打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方案录取,不得打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重生录取通知书或重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