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墙体广告 湖南省审计厅昨日发布的湖南湖南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现:截至2013年6月底,全湖南省各级政府负有归还义务的债务3477.89亿元,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全湖南省各级政府负有担保义务的债务733.41亿元,可能承当一定救助义务的债务3525.99亿元。据悉,政府负有担保义务的债务、政府可能承当一定救助义务的债务均属于“政府或有债务”,能否需求政府承当归还义务、政府详细需求承当几义务,这取决于债务人本身的归还才能。
审计结果标明,全湖南省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经济社会开展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相关的项目建立,大多有相应的资产和收入作为偿债保证。从我湖南省经济开展程度、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互相关系看,全湖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这次审计结果公告,是依据国务院部署,由审计署统一组织长沙特派办和全湖南省各级审计机关,于去年8月至9月间对湖南湖南省本级、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2081个乡镇的政府性债务状况停止的全面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政府负有归还义务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义务的债务、政府可能承当一定救助义务的债务三类。依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准绳,此次共审计4369个政府部门和机构、7622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155个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和其他单位1526个,触及43281个项目、142444笔债务。对每笔债务,审计人员都依法停止了核实和取证,审计结果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全湖南省各级政府的意见。